为具体实施国家标准GB/T14308,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切实树立为饭店服务、为旅游发展服务的观念,规范星级饭店评定检查员(以下简称星评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检查员制度》的规定,结合四川旅游实际,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星评员职责 按国家规定,设置四川省星评员,负责省内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受省、市(州)、县(市、区)星评机构的委派,依照国家标准进行实地检查打分,提供报告,肯定成绩,指出问题。 我省国家级星评检查员自动具备四川省星评员资格。 第二条 星评员条件 四川省星评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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