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笔者在认真研究原有星级标准与星级饭店的基础上,认为饭店星级标准的修订要能遵循指导企业动作、鼓励经营特色、便于识别衡量、硬化质量标准的基本原则。
如原旅游涉外饭店的定义为"能够接待观光客人、商务客人、度假客人以及各种会议的饭店。"而现在客人类型日益多样化,原定义已不能涵盖现有的饭店类型,故建议改为,"能够为客人提供住宿等设施与相关服务的商业性服务企业。"这样,更符合现代饭店最基本的产品性质,也给更多的想参评星级的相关企业以机会,从而不断壮大我国饭店的资产规模。
另外,"涉外旅游饭店"的提法,是在原星级标准制定的特殊时期,强调星级饭店应以接[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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