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用与宗旨
替代现行星级评定系统中宾客意见调查表、宾客意见评定标准和宾客意见评定表三个子系统,评价系统应和现有的反映星评员主观性较强的服务质量评定标准互为补充,主要调查饭店客人对饭店服务质量的主观评价。二者结合,可以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被评饭店的服务质量。
2. 适用对象
申请升级至五星的四星级饭店或直接申请评五星级的新建饭店。
加入系统的饭店在提出评级申请半年内必须开始定期向评价中心提交相关客人信息,接受本系统调查9个月以上,并达到相应分数要求者方可评级。
3. 系统的运行
3.1运行平台
由国家旅游局星评机构授权或建立某一中立机构负责质量评价系统的建立和日常运转维护,并进行监督,并确保饭店评价系统所需要的经济性、公正性、延续性、科学性、先进性等原则,
3.2经费及其来源与使用
3.2.1经费预算[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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