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我的房卡没带,麻烦开一下1308房间的门。”服务员没问一句话,就把门给打开了。10分钟后,有房客报警,1308房间的钱物被洗劫一空。
2004年10月至05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南京市中山东路附近的三家酒店,先后四次趁房客不在,骗取服务员的信任打开客房门,盗窃房客钱物,盗窃总值达一万三千多元。令人费解的是,这三家酒店的服务员当时竟然都未核实来客的身份,就轻易打开了客房的门。该名犯罪嫌疑人甚至先后两次进入其中一家酒店的同一房间盗窃,竟然都没被发现。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办理这几起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正是因为上述酒店内部管理的不规范,才导致了酒店声誉和房客财产都蒙受了损失。为减少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该科及时向这三家发案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由办案人员结合此类案件的成因、特点和危害,查找隐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希望酒店能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培训。
近日,记者从该院公诉科获悉,现在这三家发案单位不仅发来了回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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