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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陈礼治记者许永华)6月12日,永春工商局就嘉香酒楼能否进驻溪滨花园城举行听证会,这是该县首次就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事项举行听证会。
今年5月份,永春县工商局在对嘉香酒楼登记申请审查期间,接到溪滨花园城居民投诉,反映该行政许可申请人从事酒楼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该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认为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依法向溪滨花园城的居民发出通告,告知他们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随即有15位居民向该局提出听证申请。
溪滨花园城业主代表、酒店经营者、小区物业代表、社区代表、永春五里街镇政府、工商、环保等部门干部共100多人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居民:酒店会污染小区环境
在听证会上,业主陈子良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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