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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浴池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8号 2000年10月31日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浴池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服务设施、经营管理 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各种经济成分的经营各种浴种的沐浴厅、浴池、浴馆、浴室的经营单位。 2 引用标准 下列法规和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法 规发布和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法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法规、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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