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收取视频费是近日的一个焦点问题。记者4日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获悉,即将公示的价格标准还包含了音著协所要收取的音频费。 在KTV收费的具体办法与数额的制订上,“你方唱罢我登场”,惟独不见有KTV经营者的声音。尽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些KTV经营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并没有被政府部门纳入到具体收费办法与数额的确定中来。 相关法律已对商业性使用音像制品提出了付费要求,所以在是否交费的问题上,KTV经营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是法律并没有对交费的办法与数额作出具体规定,这无疑使这个问题自动进入了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范畴。但KTV收费办法与标准要制订的合理,需要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尤其不能将作为利益相对人的KTV经营者的意见排除在决策考量之外,否则有可能会使最终确定的方案失去公允,在音像制品著作权人与商业使用者的利益之间失去平衡。 这就需要在KTV收费的具体办法与标准的制订过程中,设置公开听证的环节,即将包括KTV经营者在内的利益各方纳入到听证当中,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进行公开博弈,最终达成一个合法合理且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但令人遗憾的是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有关召开听证会的任何表示,这无疑是对KTV经营者的不公。 我国KTV经营场所众多,从业人员庞大,所以,维护KTV经营者的利益[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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