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藏 本 站
设 为 首 页
网 站 首 页
酒店行业资讯 酒店市场营销 酒店人力资源 酒店财务管理 酒店员工培训 酒店工程物管 酒店客房管理 酒店前厅大堂
酒店星级标准 酒店电脑管理 酒店服务质量 酒店管理论文 酒店企业文化 酒店职场人生 酒店英语外语 酒店公文写作
酒店法律法规 酒店餐饮管理 酒店行政保安 酒店名人专家 酒店成功典范 酒店管理探讨 酒店前期筹建 酒店综合管理
酒店康体娱乐 酒店旅游导游 酒店品牌管理 酒店连锁经营 酒店经理手册 现代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集团 酒店企业战略
酒店管理图书 酒店管理软件 酒店管理制度 酒店管理论文 酒店物业管理 酒店经营管理 酒店管理培训 其它资料文档
       
旅游市场调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现在尚未出台;(2)、条例、规定等,是由国务院颁发或批准,由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如《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3)、国家旅游局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制定颁发的规章、制度、办法等,如《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等;(4)、地方政府或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发的地方旅游法规,如《北京市执行〈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的处罚细则》等。旅游立法主要是培育旅游市场机制,建立旅游市场规则,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即:(1)、市场主体制度,即关于市场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规范;(2)、经济合同制度;(3)、市场竞争规则,即明确市场竞争的性质、范围以及是否正当的法律制度;(4)、市场调控制度,即旅游行政部门对旅游市场宏观调控的制度化、法律化。

  1、尽快出台旅游法。

  我国的“旅游法”从1982年开始起草,几易其稿,但始终未列入国家的立法计划,这其中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确实存在不少困难。困难之一:旅游业是综合性行业,其覆盖社会生活面广,行业界面模糊,很难规范。如旅游饭店分属众多的部门,虽然旅游部门所属的饭店占有一定的比例,但由于“利益驱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实际上很难对所有饭店进行管理,数量众多的以销售旅游品为主的商店,其属性上更多的为商业成分,更难有一个统一的运行规则,因此,制定旅游法的阻力也就比较大。困难之二:与相关法规的衔接在技术上复杂,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风景名胜区和文物景观的管理权分属建设部门和文物部门,《风景名胜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已经发布实行,对管理权的归属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如果《旅游法》规定由旅游部门管理风景名胜区等,必然与现行法律发生冲突,但旅游业作为一个综合性的产业部门又不能将这些部门割裂开来。这些困难都需要经过周密思考,认真分析,全面平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 关链 接 酒店房价策略和市场定位-10页  某酒店开业市场策划部筹备工作计划-2页  某酒店市场营销战略规划方案-7页
HR大酒店市场营销广告宣传策划方案-9页  商务酒店市场竞争与品牌培育策略-6页  GJ大酒店市场营销知识培训资料-83页
北京市星级酒店市场调查报告-16页  产权式酒店市场研究报告-12页  酒店员工绩效考核表(市场营销部)3页
XD三星级酒店市场营销部绩效考核方案-  RDB四星级酒店市场营销部管理制度-51页  CQ经济型饭店/酒店旅游服务质量规范-1
《2004年版·中国家具市场调查研究报告  《华亭大厦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38页  《乌兰浩特房地产市场调研与分析》27页
关于本站 | 商务合作 | 友情链接 | 投稿发布 | 建议反馈 |
我爱酒店网 [2006-2009]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内容由作者供稿或从互联网搜索转载
投稿发表、信息删除、错误纠正、建议反馈、友情链接等,请联系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