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饭店两个文明建设力度,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饭店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持续深入,为早日跨入“上海市经委级文明单位和上海市文明单位”行列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册在岗的全体职工。
二、考核办法
1、全年总评一次年度文明职工。
三、考核内容
从劳动纪律、店纪店规、店容店貌、安全生产、服务态度等五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
实行百分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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