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营销的概念 内部营销这一概念的提出超过了20年的历史。克里斯蒂·格罗鲁斯于1981年所提出的有关“内部营销”的定义,一般被看成是最早的关于内部营销的完整定义及解释。当时,他认为内部营销就是把公司销售给被看作是“内部消费者”的雇员,并指出雇员的满意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建成一个以顾客和市场为导向的公司。格罗鲁斯在研究有关服务行业企业营销活动时继续深入研究这一观点,认识到内部营销的目的就在于获得并激励雇员对顾客的敏感性。但是为了有效地传递服务,仅拥有顾客敏感型员工是不够的,还必须促成接触人员和后台员工之间的协调合作、他的这些思想同时又受到当时营销范畴扩大化的影响,1985年格罗鲁斯对内部营销的定义是:“内部营销就是以一种积极的、通过营销方式进行的、互相协调的方法来推动公司以职员为内部市场,使他们成为顾客敏[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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