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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捷
我国有着丰富多彩的风景名胜资源,它们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发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业。10年前,国务院发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发布,为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以及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法律依据,对指导和保障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健康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的迅速发展,对于保护我国珍贵的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带动旅游、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相关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利用风景资源,开展旅游活动,对于带动当地经济文化发展,尽快脱贫致富,起了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实践表明,风景名胜区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也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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