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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顾客在酒店喝了酒后,不慎从没有扶手的楼梯上摔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人于是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1万余元。济南历城法院日前审理后认为,酒店和死者都有过错,遂判决酒店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2004年4月的一天,家住济南市历城区的李先生和朋友一起到当地一家酒店吃饭,并喝了很多酒。当天21:00,大家一起下楼准备离开。李先生出门后经楼梯去洗手间,因为掀开洗手间的门帘后有五级台阶,并且酒店也没有安装楼梯扶手。李先生一走进去就从台阶上摔了下去,当场昏迷不醒,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法庭上,李先生的家人认为,酒店楼梯设施不完善,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酒店对李先生的死亡负全部责任。被告酒店认为,李先生的死亡是大量饮酒造成的,酒店的台阶并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酒店对李先生的死亡没有任何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酒店的安全设施不完善,对李先生的死亡有责任。另一方面,李先生过量饮酒,未注意自身安全,也存在过错。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酒店赔偿死者家属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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